一、部门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简称“质评中心”)成立于2022年4月,是学校为全面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教学质量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与评价,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而专门成立的教辅单位。中心下设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含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等2个办公室。
二、机构设置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 黄细渭 | 主任 | 主管全面工作;统筹部门行政、教学质量监测、教学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等工作。 | 敦行楼406 | 65732196 | 
| 覃晓辉 | 副主任 | 分管本科评估、数据平台和教学质量建设等工作。 | 敦行楼403 | |
| 王康媚 | 副主任 | 分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校院二级督导等工作。 | 敦行楼404 | 65735053 | 
| 蔡 睿 | 工作人员 | 负责本科评估、新办本科学士学位专业授权评审、数据平台填报等工作;协调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监控两个办公室等工作。 | 敦行楼404 | 65735053 | 
| 李思宇 | 工作人员 | 负责本科评估、新办本科学士学位专业授权评审、数据平台填报、师范认证等工作。 | 敦行楼404 | 65735053 | 
| 白 静 | 工作人员 | 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综合办公室等工作。 | 敦行楼404 | 65735053 | 
| 林春光 | 教学督导组组长 | 负责督导工作的实施、团队协调和质量把控,确保教学督导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 敦行楼406 | 65735053 | 
| 谢卓睿 | 教学督导 | 负责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督导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协调校级督导组等工作。 | 敦行楼406 | 65735053 | 
三、工作职责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和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监督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订和修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督导检查、质量评价、教学评估和专业认证等有关制度文件;
3.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信息反馈、教学状态数据监测等信息化平台;
4.负责对学校本科教学运行状况和各单位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质量监控与评价,定期发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质量监控数据分析报告;
5.负责制订并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听评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
6.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信息采集、分析、反馈机制,跟踪教学质量改进情况;
7.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学督导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例会、师生座谈会等,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的监督和问题整改;
8.负责学校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9.负责组织采集、审核、分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并进行预警、反馈及上报,组织编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0.负责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及其他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和整改工作;
11.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教学工作考核、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等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聘教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1.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1)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建立学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内部质量评价,建立跟踪反馈和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2)负责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及其他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和整改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填报、校验及报送等工作;组织牵头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起草、撰写、修改和上报工作;
(4)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教学工作考核、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等工作;
2.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1)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有关制度、方案和文件;
(2)负责研究建立和完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负责建立并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开展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常规检查,对课堂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教风学风教学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分析、反馈各类教学状况,跟进落实问题整改,建立工作闭环;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专项诊断、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5)负责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和队伍,组织、协调校级督导队伍的日常工作、管理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教学督导队伍在督教督学督管和促教促学促管方面的作用和效能;
(6)负责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反馈;
(7)负责推进校级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的建设、培训、使用和日常维护;
(8)负责组织开展全员听评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质量评价工作,并对听评课、评教、评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反馈;
(9)负责依照学校相关文件对学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因过失或者故意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或行为予以教学事故受理、调查取证、组织事故认定并提请相关处理。
联系人:蔡老师 白老师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行政楼404
邮编:571127
电话:(0898)65735053
E-mail: jxzljcypgzx@163.com

